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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流程

来源:桂林市人社局 时间:2022-09-02 作者:恭城站 浏览量:

桂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流程

高校毕业生见习是指离校未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企业进行就业见习的活动,其目的是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学习培训和实践机会,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拓展就业机会,切实缓解就业压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5〕2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54号)《广西就业专项资金就业见习补贴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6〕138号)有关规定,我市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可按规定向市人社部门提出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补贴对象

就业见习补贴的对象为在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

(一)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之日起年内暂未落实就业岗位的高校毕业生。1时间毕业证时间算起。

、补贴标准

(一)对支付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补贴标准900元/人·月

(二)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且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含见习补贴)不少于1200/月的见习基地,补贴标准1200元/ 人·月

三、相关名词解释

(一)补贴时长

补贴时长是指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至见习期满时间段,补贴最长期限为6个月。就业见习补贴时长一般按整月计算,例如:某见习基地见习毕业生实际见习期为2016715日至2017714日,且该段时间在就业见习合同期限内的,其见习期长为1年,其补贴时长应为6个月。

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

1.当月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算时长,不予发放当月就业见习补贴

2.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当月算0.5个月,50%发放当月就业见习补贴。

3.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直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补贴时长为0

(二)留用率

留用率是指一个考核期内,见习基地在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满时,与见习期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占该周期内就业见习期满人数的比例。留用率和考核期一般按年度计算,即:该年度内,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数占就业见习毕业生期满人数的比例。

(三)见习期满

见习期满是指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的就业见习协议期限结束。见习基地在见习协议期内提前留用见习人员的,视同见习期满。

、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一)桂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桂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桂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满留用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桂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发放登记表(一式两份);

)见习期满留用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经社保机构认定的《x月桂林市社会保险增员表》、加盖委托银行公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缴费证明或社保局具的相关证明)(留用人员须提供);见习人员意外险单或缴费凭证(一式一份);

)桂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一式一份);

)桂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一份);

)桂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一式一份);

)就业见习毕业生毕业证(报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见习基地验原件,并在复印件后加盖与原件相符章)(一式一份);

(十)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见习基地盖与原件相符章)(一式一份)

、就业见习申报流程

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将所需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人社部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补贴资金应用于发放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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